近日,一船由巴哈马籍油轮“BAHAMAS SPIRIT”(巴哈马精神)承运的“ABU”原油入境舟山口岸岙山基地。该种原油原产于马来西亚,是舟山口岸第一次接收的油种。此次油品的贸易类型属于保税油,也就是以“外商暂存货物”名义入境的免交关税的油品。舟山检验检疫局提前介入,对卸油的全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管。
10月29日,舟山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人员登轮初步查验后发现该船货物提单量为7.6万多吨,但明水量却高达2000多立方米。船舱装载的油水总体积超过岙山基地此次申请接收的两只保税罐允许装载的总容量,要将船舱上的明水打入排污小船才能开始卸货。但入境的保税油品要在卸油前排水,稍有不慎,就会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在排水之前,必须先准确测定油和水的具体数量,才能为排水提供合法的依据。
舟山局检验鉴定人员与CCIC舟山公司人员会同船方相关人员对船舱逐一进行了计量,得出明水总量为2418立方米,其中“左污”舱的明水就高达1412立方米。第一时间得出了可靠数据为舟山海关现场人员的决策提供了权威的依据,并对排水的全过程进行了实时监控,防止油品随着明水排出。排水结束后,经过再次准确细致的计量和计算确保船方没有将油品随明水排出后,卸货工作才正式开始。卸货结束后,舟山局人员又对岸罐进行了计量,最后得到的岸罐实际收油量与船测的油品量基本一致。
近期,以“外商暂存货物”名义入境舟山口岸的保税油不断增多,保税油品在暂存一段时间后多数转进口,也就是说最终的买家还是国内的企业。而目前保税油的鉴定业务大多被SGS、ITS等国外的鉴定机构垄断,检验检疫机构如果不在保税油的进境前期做好监管工作,很容易使国内的企业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