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为增进海峡两岸食品安全沟通与互信,保障两岸人民安全与健康,海协会与海基会4日在台北就两岸食品安全事宜签署《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相互通报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讯息),并就涉及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讯息)及突发事件,进行即时沟通,提供完整信息(讯息)。
双方同意建立两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一)紧急磋商、交换相关信息(讯息);(二)暂停生产、输出相关产品;(三)即时下架、召回相关产品;(四)提供实地了解便利;(五)核实发布信息(讯息),并相互通报;(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计划;(七)督促责任人妥善处理纠纷,并就确保受害人权益给予积极协助;(八)双方即时相互通报有关责任查处情况。
双方还同意建立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定期会商及互访制度,就双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检验技术及监管措施进行业务交流及信息(讯息)交换。
这份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