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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商品要符合出口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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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外贸公司从本地市场采购拟出口的一批电机及配件实施检验时,发现部分商品无法提供正规商业发票,熔断器、变压器等机电产品涉及多项安全检测要求,但相关产品无CCC认证标识,产品安全性无法保证,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出具了产品不合格通知单,作出不予出口决定。

  近年来,通过市场采购组织出口货源作为一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在日趋多元化的外贸经营方式中已有一席之地。与传统向生产企业发订单的采购方式相比,该类出口商品国内发货人和国外收货人多为小企业,采取互联网发送产品资料,经外商确认方式组织订单。在工作中检验检疫部门发现,部分外贸企业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如何申请报检和实施检验根本不了解,对所采购商品质量把关意识不强。由于市场采购的特殊性,商品一旦不符合出口要求,难以溯源上游生产企业,发货人将蒙受经济损失。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场采购人员: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基本要求(试行)》,市场采购商品发货人应了解和熟悉该类出口商品检验基本要求。凡是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市场采购商品,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检。出口商对相关产品检验要求不熟悉,应在实施商品采购前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按要求加强对所购产品的质量验收,确保产品标识齐全,并保存正本的商业发票以备验证。

作者:徐盛洋 翟明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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