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公安部消防局于2008年11月7日至8日,在天津组织召开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编制的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由公安部消防局王宝伟高工主持,公安部消防局沈纹副处长、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田亮副所长到会并讲话。
会议成立了由汤晓林高工任主任,由孙伯春高工任副主任的专家委员会。来自工程设计、产品制造、科学研究和消防监督部门的有关专家及编制组成员共40人出席了会议。规范编制组作了工作报告。与会专家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对《规范》(送审稿)逐条逐句进行了审查。
编制组表示,将根据与会专家的建议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报批稿),并尽快报批,以便早日发挥其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