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在上海组织了轻纺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扬州检验检疫局编制的《进出口日用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检验规程》通过了审定并上报国家认监委批准发布。
标准审定会认真听取了该标准起草小组关于起草标准的汇报,对报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和答辩,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标准依照GB/T1.1-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四大基本要素编写,符合标准编制要求;该标准结合日用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产品检验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日用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的抽样、检验结果的判定及不合格处置,内容满足该产品检验监管工作需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标准在QB/T2332-1997《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的基础上,参考了日本工业标准JISS2053《不锈钢制保温(冷)瓶》、SN/T0748《出口保温瓶检验规程》等标准,对型式检验、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等以列表的形式进行分类,体现了简易、直观、实用、快捷及可操作性强的特点;该标准制定规范、合理、可行,科学性强,有较高的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