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纤维检验所工作人员对某校学生宿舍使用的絮棉制品进行执法检查,查处不合格棉被棉褥产品200余床。
在该校仓库内,执法人员依据执行标准GB18383-2007对涉嫌质量问题的棉被棉褥进行拆开检查,发现军绿色棉被和棉褥的填充物为被污染的纤维及纤维下脚和废旧纤维制品,属典型的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棉被和棉褥进行了就地封存处理。随后,执法人员对库存的百余床棉被等进行抽样检验,发现其填充物为经脱色漂白处理的再加工纤维,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为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根据国家《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絮用纤维制品原料的质量,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用于加工制作絮用纤维制品的再加工纤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要求”。第七条规定:“不得将被污染的纤维及纤维下脚、废旧纤维制品或其再加工纤维、纤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经脱色漂白处理的纤维下脚等做为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对此,执法人员对违法使用不合格棉被棉褥学校进行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