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能治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吉林省四平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能源效率标识执法检查行动并对能效标识知识进行了大力宣传。
目前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9类产品分别是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空调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简称燃气热水器)。由于我市目前尚无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9类产品生产企业,四平市质监局把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9类产品的经销单位。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是否按规定粘贴统一的能效标识;能效标识的印制及粘贴是否规范;能效等级及其标注是否真实等。通过检查,发现大型商场销售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热水器大多都有能效标识,并且能效标识标志与产品规格一致,符合规定要求。电动机和个别燃气热水器没有能效标识标志,对于今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质监部门已经责令其与厂家联系进行整改。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五类产品均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2008年6月1日前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五类产品允许销售到2008年9月1日,超过日期销售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