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司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标准》,目前已提出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单位征求意见。请组织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直接反馈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ccsn.gov.cn)下载。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李大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电话及传真:010-58934348
电子邮箱:lidawei@mail.cin.gov.cn
附件: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