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今天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与监管工作的报告时说,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国食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猖獗势头有所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渐好转,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
吴仪说,2004年,米、面、油和酱油、醋五类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1.4%。水果、婴幼儿配方乳粉、鲜猪(牛、羊)肉、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流通环节质量监测平均合格率达90.1%。特别是全国基本禁绝了“毒鼠强”,有效防止了相关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吴仪说,2001年,国务院作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决定,把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稳步推进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003年,国务院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4年,又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际协调制度。大力推行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农业部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国家认监委会同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大力推广了农产品(食品)认证制度。商务部等13个部门实施了“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三绿工程”。质检总局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工商总局推行了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巡查、市场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卫生部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协调和公示制度,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