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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质监局两主动工作为企业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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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滨州市质监局按照山东省质监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企业“两主动”工作,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定检率,由2003年的38%上升到2007年的98.5%,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由2005年的81.2%达到了2007年的97.8%。实现了企业由“要我登记、要我检”,转化为“我要登记、我要检”的巨大变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大大促进了“平安滨州”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

  多年来,滨州市质监局把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作为全市系统安全监察工作的突破点来抓。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分别成立了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行企业主动申报检验和使用登记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署,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实施重点工作考核。为抓好工作落实,市局每月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调度,下发通报,及时召开调度会,共同商讨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解决遇到问题方案。对于报检率、使用登记率低的县区局,市局领导召集县区局“一把手”和特监科长谈话,共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促使工作中的难题逐个解决。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为切实推动企业“两主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舆论先行”的口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两主动”工作,形成了“政府支持、社会关注、企业需要”的浓厚氛围,为企业“两主动”工作顺利推行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一是主动向地方政府做好汇报,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取得地方政府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通过政府工作会议或工作安排等方式,在政府层面扩大“两主动”工作的影响面;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召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座谈,宣传国家有关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三是通过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报纸上印发公告,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进校园及各种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氛围;四是借助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区域监管机构人员检查、检验等与企业接触的机会,不间断地进行宣传,市局统一印制了明白纸,做到进入一家企业就宣传到一家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既是监察员、检验员又是宣传员,提高了企业的认识。

  三、实现信息互通,发挥整体合力

  我们依托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确定了信息互通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分工,保证了各单位间信息互通,有效发挥了各部门的整体作用。在具体工作中,特检分院负责统计检验验收、报检、超期未检设备相关信息。市局每月定期通报报检率和已报检设备定检完成率,分析全市报检、定检工作情况,将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报检、未检验设备一一列出,并及时反馈给执法机构和各监管单位。各县区局每天接受市局发送的有关信息,检查金质工程信息系统中,到达预警时间的设备,对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未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的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各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了运转灵活,信息互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以日常掌握的大量监管信息为依据,对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的企业,市局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评审组反馈,对于在日常监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建议评审组延期对该单位的评审,既提高了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认识,又保证了评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推动综合治理,突出执法作用

  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检验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区域监管机构“四位一体”监管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闭环”工作监管机制,实现了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市局于2003年成立了专门的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机构,采取了综合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对不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申报检验登记,经责令改正逾期仍不予改正的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在推进企业“两主动”工作中,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在隐患设备整治过程中落实企业“两主动”,通过“两主动”工作又反过来促进了安全隐患的消除;随着隐患设备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两主动”工作遇到的难题也迎刃而解。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实行隐患督查督办制度,对隐患问题和隐患设备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引起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提高了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之中,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最终促使企业自觉遵纪守法,促进企业主体意识的养成和提高,为落实企业“两主动”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的几点体会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实施企业“两主动”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一条有效途径。在推进企业“两主动”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统一思想是前提。推进企业“两主动”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义务的体现,也是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和定期检验率消除设备隐患的重要保证。同时,推行企业“两主动”可以使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调整安排设备的检验时间,这也是质监部门服务企业的一项有效措施。这项工作启动之初,许多同志信心不足,感到工作量大,工作难度更大。为了达到市、县两级部门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统一,市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前提条件,更是弥补质监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坚定了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推行的信念。

  第二,明确责任是基础。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需要调度质监部门的整体合力,最怕推诿扯皮、纠缠不清。为此,我们在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之初,就着手明确各方责任,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和区域监管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把推行企业“两主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定了各单位的考核工作指标,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到此,不能再推,形成了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区域监管整体联动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第三,提高人员素质是保障。人员素质是做好安全监察工作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面,要提高质监部门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市局多次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区域监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每次培训都严格组织闭卷考试,通报考试成绩,保证学习效果。特检滨州分院也大力支持技术人员参加省以上业务培训,培养了一支一专多能、一人多证的检验检测队伍。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投资建设了各类特种设备的仿真考试系统,强化了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解决了作业人员操作理论和操作实践脱节的问题,促进了企业操作人员素质的提高。

  第四,督查考核是关键。健全考核、惩戒和激励体系是推进企业“两主动”工作的关键。滨州市局每年通过年初签订“责任书”,把“两主动”工作考核与全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以每月工作通报制度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为依托,明确了特种设备报检率、定检率、使用登记率、隐患整改率等一系列考核指标。特检滨州分院制定了对报检设备定期检验率、检验报告按照规定时限出具率、金质工程录入率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考核。每月对于考核指标达不到市局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长期存在问题不能解决的,要求单位领导在调度会上发言,大家共同分析,解决问题;同时,将省局划拨的安全监察经费用全部作为奖励资金,将资金的分配与日常考核、隐患整改相结合,提高了推进“两主动”工作的积极性。
作者:崔霖 王海滨 来源:山东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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