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家环保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定技术导则》、《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烧碱)》、《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清洁生产标准 纯碱工业》、《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和《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废纸制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2月1日前反馈国家环保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
《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征求意见稿) 4.
《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烧碱)》(征求意见稿) 6.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烧碱)》(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征求意见稿)
8.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
《清洁生产标准 纯碱工业》(征求意见稿) 10.
《清洁生产标准 纯碱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1.
《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征求意见稿)
12.
《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3.
《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征求意见稿)
14.
《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5.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废纸制浆)》(征求意见稿)
16.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废纸制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