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是崇明老白酒的生产高峰,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崇明县局于10月23日-25日,开展了崇明老白酒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0家。检查内容为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操作规程、成品质量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检查结果情况良好,绝大部分生产企业能够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原料采购、运输和贮藏,生产中选用的大米、酒曲和包装材料等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的规定,并索取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严格生产过程及关键环节的控制,配备具有与产品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处理车间、制酒车间、贮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场所,生产中建立防尘、防虫、防蝇、防鼠制度,配备相关生产设备;严格个人卫生,生产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质量检验管理,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严格成品贮存与运输,成品贮存满足产品温度、湿度的要求,运输中做到专车专用。
检查同时也发现,个别生产企业存在着出厂产品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生产设备、管道及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对此检查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