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10月24日,根据上海市质监局要求,浦东新区质监局对辖区内的张江电机厂、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林内有限公司和上海能率有限公司开展了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四家公司生产的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张江电机厂的Y系列产品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GB 18613-200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标准》,且已被纳入第三批能效标识管理目录,但该厂尚未办理产品能效标识备案手续,在产品铭牌上也未标注标识。浦东新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当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迅速补办能效标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