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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应该“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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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6日报道: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记者走访多家儿童服装店看到,很多儿童服装都未标有“不可干洗”字样,有的竟然缺乏合格证和洗涤说明,质量堪忧。

  据悉,《婴幼儿服装标准》主要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以及甲醛、重金属等残留物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伤害,制定了一些专门为保护婴幼儿安全的强制性条款,此外因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该标准还规定必须标注“不可干洗”字样。

  婴幼儿因为身体脆弱,相关用品的质量要求比成年用品要高得多。而在“毒奶粉”事件发生之后,人们也更加认识到,加钱婴幼儿用品质量管理刻不容缓。而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婴幼儿服装标准》无疑对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是大有帮助的,若真正能落到实处,自然是件造福百姓的好事。可从现实情况来看,正式实施是件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市面上还有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婴幼儿服装销售,这样的服装就可能会孩子健康造成伤害。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恐怕是因为有关方面考虑到新规定刚刚开始实施,企业、商家都还有些不适应,也还有些老产品没有销售完,因为要留下一个“缓冲期”,规定实施之初不必动真格,慢慢来走上正轨。若是这样,人们不禁就要要问一句:究竟是消费者权益优先还是商家的利益优先?有关方面担心厂商不适应,就不担心规定没严格执行会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吗?厂商要给要对老产品进行改善,尽管有一定难度,但并非无法操作。如对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进行召回,在原包装上加上新标识等等,虽说增加了一定成本,但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却是巨大的。若有关方面门的态度更坚决一些,管理更严格一些,厂商肯定还是有办法执行下去的。而即便厂商真的会是损失巨大,为了消费者利益那也是值得的。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有关商品质量的新标准、新规定实施已经许久了,可市面还依旧有不合标准的商品出售,原因就在于有关方面“体恤”厂商“难处”,为了帮其减少损失,容许其继续销售老产品,甚至是卖完为止。这样对企业的考虑是够体贴入微、温存至极了,可是否考虑过消费者的感受呢?

  究其根源,有关方面在制定规定、标准时不够审慎,执行起来也不够坚决,过于“迁就”厂商利益,生怕拳头下重了,企业受不了,最后自然是绵软无力。对此,厂商会是窃喜,感谢有关方面的大力关照,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就是一种悲哀。有关方面还是应以消费者利益至上,规定一旦开始实施,就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不符合标准产品“斩立决”。

作者:朱慧松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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