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监局专项办在10月24日专门召开成员会议,就总局制定的《全国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研究,会议决定,福建省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11月1日开始,采取自查、抽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月1-15日为自查阶段,11月16-2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会议要求福建省质监局专项办尽快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各地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