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给红绿灯安个“红绿灯”,这句话正好成为湖南的司机朋友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两个地方标准最形象的注解。两个标准的发布,保障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计量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让驾驶员放心驾驶,更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平公正执法提供了可靠保证。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越来越多,为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测系统等计量装置(以下简称技术监控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技术监控设备的产品标准、检定规程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规范还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在运用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技术监控设备不合格、设置欠科学、管理不规范等弊端,影响了执法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群众利益被损害,执法部门的形象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切实解决这些不规范问题,全面加强技术监控设备的计量监督管理,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计量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全省技术监控设备量值的准确可靠,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省政府和省监察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进行设备检定的研究和技术跟踪,走访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设备安装使用情况,检索、收集和分析、统计相关技术资料,在湖南省交警总队、长沙市交警支队,特别是省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等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制定了《全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据了解,湖南省目前在用的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有以下3大类:一是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指安装于移动车辆或固定地点,用于监测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记录车辆超速违法数据的技术监控设备,根据设备的测量原理和结构又可分为雷达测速系统、地感线圈测速系统、激光测速系统和视频测速系统等;二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指安装于道路交通路口,用于指挥交通,自动记录机动车辆闯红灯违法行为相关数据和图像的技术监控设备;三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系统。指安装于各种道路,用于记录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图像和数据的技术监控设备。
在明确技术监控设备的范围和分类后,湖南省质监局对全省技术监控设备的计量管理和检定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集中检定,分步实施。
湖南省质监局首先组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了对本地区新安装和在用的技术监控设备的摸底调查工作。同时,组织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完成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定规程》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系统检定规程》两项湖南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测系统》和《机动车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两个地方标准的起草和审定工作,规程和标准已分别于今年8月1日和9月1日正式发布。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该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按计划对全省在用技术监控设备实施计量检定。对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技术监控设备实施限期整改或停用等处理措施。对检定合格的在用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检定、使用和修理等进行全面建档,健全周期检定制度,并组织制定技术监控设备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效计量监管机制。
截至8月底前,全省已完成了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的周期检定和长沙市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系统的首次检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省纠风办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清理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的设备检定工作,确保在用技术监控设备的受检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