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通报,通报了2008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检查情况。
通报说,2008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实行国家抽查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自查方式进行。国家林业局委托国家局林业局所属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分别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新疆8个省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同时部署其他省和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自查。
抽查结果显示,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93.3%,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7.8%。其中国家抽查中,辽宁、河北省种子样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吉林、黑龙江省苗木苗批合格率达到100%。自查中,北京、浙江、福建、江西、湖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以及龙江森工上报材料及时、齐全、规范。
从抽查结果看,2008年种苗质量与往年相比保持稳定。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林木品种审(认)定工作滞后,林木良种使用率低;档案内容不全,管理不规范;确定采种林和公告采种期工作不到位;生产技术人员操作不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