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电梯安全监察和隐患排查力度,2008年10月24日,深圳市宝安质监分局按照深圳市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了宝安区、光明新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会议,宝安质监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和深圳市特设协会有关专家及辖区40余家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使会议取得实效,此次参会的企业分别为辖区大型商场、购物广场、百货公司和其它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会议对《通知》的精神进行了宣贯,向参会人员讲解了电梯方面的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同时就如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日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与会专家就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强调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按宝安质监分局的要求做好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电梯伤亡事故的发生。
下一阶段,宝安质监分局将在全力开展电梯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的同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派人参加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协调培训机构尽快开班,力争辖区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在年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从机制上提高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以有效预防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