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10月27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惠博阳一行莅临四川省质监局,召开《质量振兴纲要》座谈会,研究质量发展长远规划,对质量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体制机制进行大总结,为制定一下轮《质量振兴纲要》进行大调研。四川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伟,机关党委书记秦长海,纪检监察专员罗召贵,副巡视员丁明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国家质监总局惠博阳副司长主持。
会上,光伟副局长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工作情况,并对在实施《质量振兴纲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对新一轮《质量振兴纲要》的制定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在质量定位上,加强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把质量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摆在经济社会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在质量投入上,总局要加大对质监部门的保障力度。在政策、经费、装备上给予支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公共财政更多的投入。
三是在质量责任上,健全三方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规则清晰、公正透明、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同时,既要强调服务,更要抓好监管,防止在服务中放松了监管,放弃了监管。
四是在监管方式上,要从事后监管向全过程监管转变。由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变,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会上,山东省质监局、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质监局、四川省质量协会、四川彩虹公司等单位或企业就质《质量振兴纲要》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