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检验检疫局对从韩国进口的货值3.6万美元的6台鱿鱼切碎机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这6台鱿鱼切碎机安全性能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6台鱿鱼切碎机安全性能存在以下问题:插头是采用韩国制式;电源中断﹙机器停止﹚与随后电力重新恢复时,该机器能自行重新起动﹙突然停电,然后电力重新恢复时,机器不应该自行起动以免造成危险﹚;接地线连续性中断﹙电动机、变频器未接地﹚;机器﹙鱿鱼﹚引入部位﹙危险区域﹚无防护且无相应的警告标志;电源线进线的通孔﹙与导线绝缘接触﹚锋利,且防护等级没有达到标准要求;机器设备无技术文件﹙包括无机器型号、系列号、制造日期等﹚;操作开关的“开”、“关”采用韩文;接地保护线进线端无PE标志;配电箱无带电标志;机器控制设备无标志。该6台机器上述安全隐患如不消除,容易造成以下严重安全问题:例如机器自行起动,可能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坏,甚至造成人身事故;当发生电气绝缘故障时,容易造成操作人员触电﹙电动机、变频器未接地﹚、电磁干扰﹙变频器未接地﹚使机器误动作;机器危险部位无防护或警告标志,可能造成操作人员吸入或卷入、切割等伤害事故。
针对上述鱿鱼切碎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舟山检验检疫局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与机器制造商韩方人员进行接触,指出该6台机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不符合我们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整改。经过沟通,韩方人员也认同了该机器存在着缺陷,表示将对该6台机器进行整改。
向进口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进口企业在未整改完毕前,不准使用上述6台鱿鱼切碎机,并将对上述6台进口鱿鱼切碎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将检出的问题及时上报浙江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