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及湖北省质监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精神,近日,麻城质监局出台了七项具体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
一是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分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落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争取领导支持。
二是建立例会制度。针对 “服务企业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每月15日、30日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局推进大项目建设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建立对口督导联系制度。麻城质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口联系一至两个直属二级单位,负责目标责任工作推进,与分管领导一起深入企业推进,深入企业明查暗访,对直属二级单位有建议权、有向局反馈工作情况权。
四是建立服务制度。麻城质监局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深入市内项目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五是建立惩戒制度。严禁参加由企业支付费用的宴请,违者全局通报批评,费用由本人支付;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刁难企业,违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严禁向企业索要钱物谋取私利,违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责令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质监局“六条禁令”及黄冈市质监局“行风跟踪监督卡”的规定。
六是建立奖惩制度。推进大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七是建立工作记录制度。要求工作进驻的工作人员认真填写《 “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工作写实日报表》。
目前,整个服务活动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