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去年国家质监总局正式批准对“魏县鸭梨”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近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林业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建了专家评审团,对该县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魏县鸭梨》和《无公害果品——魏县鸭梨生产管理综合标准》进行评审讨论。通过专家认真、详细研究和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17924《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在对当地的生产实际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评审团对该标准的制定非常满意,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即可发布实施。该标准的实行,对“魏县鸭梨”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鸭梨无公害生产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