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由福建省大田县茶业局和质监局共同起草的《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在福州通过专家审定,近期有望由福建省质监局发布实施。该标准共有品种、栽培技术规范、加工技术规范和产品四部分,除品种为强制性标准外,其余为推荐性标准。
金观音乌龙茶品种自2003年推广种植以来,由于生产栽培上性状表现优势,产品质量上色、香、味俱佳,深受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喜爱,特别是大田生产的金观音在2005年、2007年全省茶叶品评活动中连获“福建省名茶”称号,市、县茶叶品评活动中屡获桂冠。目前,该品种在该县推广面积达1.5万亩以上,五年后达3万亩。
为促进金观音乌龙茶走上“优质、高产、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发挥标准化在茶产业中的作用,大田县在总结传统栽培、加工经验基础上,于年初向福建省质监局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申请,被列入2008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将统一金观音乌龙茶质量标准,使生产加工由粗放式管理及作坊式生产逐步走向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大大促进大田县茶叶产业的强劲发展,推动福建省金观音茶树品种的生产发展,使全省的茶产业更上新台阶,朝着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显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