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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召开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评审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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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管,确保实验室的能力和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根据安徽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评审计划的通知》精神,10月7日,合肥质监局召开了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评审动员会,相关实验室负责人与会,质量处处长郑晓芸主持会议。

  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评审工作的通知》,对监督评审(以下简称监审)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强调,对监审的主要内容、检查时间、注意事项作了布置,并要求参会单位: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二要对照皖质办函72号文件,自查自纠;三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做好迎检准备。

  此次监审范围是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省、市、县级获证实验室;重点考核组织机构和管理、环境和场所、人员、仪器设备、检测管理、公正行为、检测监管等内容;由评审组长、评审员、技术专家、观察员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合肥市列为监督评审的实验室有8家,评审的项目涉及机动车、食品、疾控、建材等。

  对获证检测机构的监审,18个月一次。资质认定证书,原有效期5年,需要2次监审,自2006年始,有效期改为3年,需要1次监审;监审涉及行政许可,不仅仅是加强日常监管,与监督检查不同。此次监审将依据新的评审准则,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含19条半新内容),与以前的“二合一”准则不同。
作者:佚名 来源:合肥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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