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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小餐馆”有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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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面积必须大于8平方米,厨房墙面白色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屋顶防尘……”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出台了最新的小型餐饮单位卫生标准,对“小餐馆”的布局、厨房配置等作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山东临沂小型餐饮单位卫生标准要求:小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的酒家、酒店、饭店等)在布局上须有粗加工间、餐具洗消专间、食品切配区、灶房,加工凉菜须有专间,各间标识明显。有条件的可设食品库、更衣室。厨房面积必须大于8平方米,餐厨按3:1比例设置,厨房,含各加工间、区墙面白色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屋顶防尘。

  同时小餐馆必须配备专用冰箱(柜)、餐具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在切配加工过程中,食品粗加工和切配区域均须设置动物性、植物性二个专用清洗水池,按蔬菜、肉类、水产品设三个刀墩,且标识明显,严防食品在清洗、切制过程中交叉污染。小餐馆如果通过整改仍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卫生部门将要求其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新开业的不予卫生许可。

  同时,山东临沂卫生部门还对小吃店(指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的,专营水饺、面条等加工经营的小吃店、 快餐店、盒饭店等)的卫生标准作出要求,小吃店须有粗加工区、餐具洗消专区、食品切配区、灶房,厨房条件、专用设施、加工过程、餐具消毒等卫生要求参照小餐饮业标准执行。
作者:张涛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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