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济宁金乡大蒜有了国家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记者从山东济宁市质监局了解到,地理标志产品金乡大蒜有了国家标准,并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金乡大蒜国家标准的出台明确了金乡大蒜的概念,指必须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种植大蒜为原料,即金乡县行政区域内所属的14个乡镇,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生产加工的产品。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企业生产加工的大蒜产品才能贴上地理标志产品金乡大蒜标志,具体的贴标标准将随后出台。

  此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金乡全县大蒜标准化生产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并且有助于保护和提高金乡大蒜的特色和质量水平,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商务部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