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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城质监局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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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应城市质监局日前荣获全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称号。据悉,这是该省质监系统唯一荣获此殊荣的单位。

  然而,4年前,在应城市民眼里,质监部门的形象却不是那么好。那时候,全局所有的股室和直属单位均可到企业和店铺进行执法或检查,本局下属两个单位在一个企业“会师”的现象是常有的事情。检查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现象也是常常发生,企业不堪其扰,投诉不断。在机关行风评议中,质监局多次尴尬地名列倒数第一,社会形象跌入谷底。

  2004年,新领导班子成立后,首先从转变干部职工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组织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过去的偏差是片面地将行政执法等同于行政处罚,没有搞清楚行政执法的核心内涵是监督和服务。

  理念的转变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2007年,应城市质监局罚款性收入所占总收入的比例已经从2003年的50%降至10%。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关系到能否做好执法工作的关键因素。应城市质监局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大力精简机关工作人员和内设机构,形成公平竞争的良性干部培养激励机制。并专门制定了《工作督办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职责和行为的界定、处理的依据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以“禁止乱收费、禁止乱执法、禁止接受或要求行政相对人请吃”等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已成为铁的纪律。

  行风正不正,群众最有发言权。应城市质监局在执法过程中,自己摸索创造了“服务企业行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卡”制度。当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将反馈卡交给服务对象,由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果、收费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应城市质监局领导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以“大中型企业、相关职能部门、部分行政相对人”为主要走访对象的“三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服务人员有无吃、拿、卡、要和乱收滥罚等违纪行为。

  诚信不仅仅是商业活动的基本价值,也是政府职能部门落实为民服务理念的一项基本要求。应城市质监局为了维护当地经济长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护企业的有序发展,简化质监局办公流程,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订了诚信服务协议书制度。诚信协议书的内容就是将质监局服务的内容及政企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以书面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然后由质监局有计划地组织服务。协议规定了质监局服务的部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收费标准等。2004年,本着“自愿、平等和协商”的精神,应城市质监局和企业签订诚信服务协议书。企业如果发现质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出现与协议不符合的地方,可以直接投诉到监察部门。而企业也必须履行协议承诺,在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保证不出现问题。截至2007年年底,应城市质监局已经和近200家企业签订了诚信服务协议书,范围基本涵盖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诚信服务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规范了执法程序,减少了多头收费给企业带来的麻烦,深得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为了更便捷地服务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和扶持新企业,发展县域经济,应城市质监局出台了专门规定,对新企业实行免费首次检验检定项目,免费办理有关证件,免费咨询、查询、审查、培训,免除试生产期间的一切检验检定费用。还组建了专门服务工作队,积极开展“质量、计量、标准”三下乡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技术基础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因购进不合格原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损失或经济纠纷,维护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两年多来,已为40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了服务,受理了7家企业的质量投诉,为企业减少损失30多万元。

作者:徐建军 吴恒昊 张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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