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标委)于2008年9月23日至9月25日在重庆市渝通宾馆召开了全地形车标准审查会(一届二次工作会议)。全标委正、副主任委员、委员及标准起草人共 30个单位37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缪文泉主持。
会上对《全地形车 术语》、《全地形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全地形车安全带及其安装固定点要求》、《全地形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全地形车座椅固定及头枕要求》、《全地形车警示符号》、《全地形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全地形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全地形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全地形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全地形车安全防护装置》和《全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共12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各项标准的具体审查意见见附件1。
本次会议出席委员22人,委员代表7人 ,委托投票的1人,未出席未委托的3人。合计有效票数30份,超过了全体委员人数的75%,符合投票表决程序。未出席会议的委员按章程规定作同意处理。
投票表决如下:
以下12项标准均获表决通过:
《全地形车 术语》
《全地形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全地形车安全带及其安装固定点要求》
《全地形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全地形车座椅固定及头枕要求》
《全地形车警示符号》
《全地形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全地形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全地形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全地形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全地形车安全防护装置》
《全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
各标准起草人将表决通过的标准按审查意见形成审查意见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发至秘书处(
wenhaoh@smvic.com.cn),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于10月25日前寄至全标委秘书处(报批材料按秘书处提供的“标准上报清单”准备),由秘书处核对审查后上报。
(注: 在本次上报的所有标准的标准“前言”中,提出单位和归口单位均为“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可以写成“本标准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及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