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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出口企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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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表明,我国政府为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出口企业所进行的补贴已达十几项,如设立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给予传统商品出口退税差额资助、直接补贴企业等,且补贴金额相当可观。而世贸组织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则称,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反倾销诉讼的牺牲品。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尽管全球范围内反倾销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少,但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诉讼却日渐增多。目前,全球已有36个国家相继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被更多国家承认,遭遇他国反补贴调查案件将会逐渐增多。国外反补贴调查已经成为中国企业面临的新挑战,中国政府为此也取消了不少补贴政策。

  2001年,我国在签署入世议定书时,承诺将逐步取消中央预算提供给某些亏损国有企业的补贴、以出口业绩为基础优先获得的贷款,以及外汇和根据汽车生产的国产化率给予优惠关税税率等补贴。随着出口企业遭遇人民币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涨价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为帮助出口企业出台了地方性补贴政策,这些地方性补贴政策多多少少违背了我国入世承诺和世贸组织的市场规则。出现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在出台补贴政策时,对世贸组织的市场规则缺乏必要的把握。

  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是不允许给予补贴的。补贴分3种:(1)禁止性补贴(红箱补贴),一经发现,世贸组织成员可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2)可诉性补贴(黄箱补贴),是一种有争议补贴,由世贸组织裁定;(3)允许性补贴(绿箱补贴)。从目前各地政府出台的对出口企业补贴来看,所设立的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直接补贴企业等项目,是直接拿财政的钱补贴企业,并不符合绿箱补贴的要求,很容易给部分国家以口实对我国出口企业发起反补贴调查。这种表面上帮助企业的补贴,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了无法回避的困扰。因此,地方政府补贴出口企业时,必须先充分了解世贸组织的市场规则,避免造成好心办坏事的局面。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业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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