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就质检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工作,真正实现党中央的要求,秉承“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理念,把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性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依法施检、严把国门、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等措施,为湖北省外贸发展作出贡献。
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品的服务力度
继续实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品,提前介入、积极跟进、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内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缩短检测周期。深化业务改革,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对于一类出口企业减少抽查检测频次,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帮助企业获得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与保护工作,引导企业打造自己的品牌。广泛宣传普惠制规则,引导企业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
加快研究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区进出口企业的检验检疫措施,对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新服务机制、调整服务重点、增强技术实力、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高新技术出口产业优势集群的形成。积极支持武汉新港建设,探索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和快速通关机制。加快电子报检、电子通关、电子监管步伐,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适时通过在重点开发区、园区、相关市州增设检验检疫机构、调整下属机构管辖区域、加大对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投入等措施,完善全省各口岸功能,方便外贸进出口。
积极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我们应充分发挥省农产品出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扶持在湖北省比较有优势的水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出口,积极推动湖北省出口农产品生产向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省出口农产品安全卫生监控中心的作用,推动全省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治体系、农兽药残留监管体系和企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此外还要大力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湖北省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出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在主要出口地区建立“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示范区生产的出口食品实行抽查检验、减少检测项目和便利通关等优惠措施。继续执行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
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年7月18日起实施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申请实施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使更多企业享受直通放行待遇。对未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口货物,地方政府和企业有特殊要求的,湖北局将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提出意见,报总局批准后,在批准区域实施直通放行。加快与深圳、上海、广东检验检疫机构签署通关合作协议,进一步落实与江苏、宁波、珠海检验检疫机构签署的通关合作协议。
积极应对欧盟REACH等技术性壁垒措施
近年来,国外各种技术壁垒对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面对这一趋势,我们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政策优势,为湖北省企业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在扩大出口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和质量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当前要突出做好欧盟REACH法规、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的应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行业协会搭台、推荐代理机构运作”的工作思路,帮助湖北省出口企业积极应对。
积极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项目、产品和区域发展,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节能降耗。继续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内容,在优势产业扶持、产品结构优化、高新技术发展、通关环境创新、新农村建设、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建设、技术壁垒应对等方面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创建武汉国际卫生机场工作,有效提升湖北对外形象。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政务公开。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审批和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和理顺检验检疫内部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变几个部门管理为一个部门办理,方便出口企业办理检验检疫手续。通过政务公开或检验检疫网站等形式,向进出口企业公开检验检疫各项工作环节和流程,便于企业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