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精力做好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清理工作,国家标准委于2004年6月21日暂停了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审批工作。几个月来,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已进入评价阶段。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国家标准的需求,国家标准委重新启动了国家标准的批准发布和计划项目的审批工作。并作如下要求:
一、清理期间报批的国家标准应首先完成对计划项目的专家评价和技术委员会评价工作,提供该计划项目的专家评价表和TC评价结论表。
二、国家标准修订项目的报批应同时报送被修订国家标准的评价材料。
三、申报计划项目建议的原则应与清理工作的原则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