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制定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让人民群众喝上更加干净、安全的水。”6月23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陆小华在他的办公室里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呼吁。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颁布实施的,至今已使用了二十年一直未做修订。
陆小华教授多年来从事水中微量污染物深度净化技术的研究。他介绍说,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检测指标主要针对大肠杆菌、挥发酚、重金属等,内容十分有限,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合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未列入检测标准之内。但是近二十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有机污染物在自然界的排放急剧增加,其种类也大大增多,成为人类健康的重要威胁。目前人类合成的化学物质已近1000万种,其中经常使用的有七八万种,由于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这些化学物质对大自然造成了污染,进入食物链,通过饮水和食物进入人体。美国环保署提出水体中应优先控制的污染物为129种,其中114种为有机污染物;目前,美国饮用水标准有将近150项检测指标。而我国现行的自来水检测指标只有30多个。
陆小华教授介绍说,微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藻毒素、苯酚等对人体的主要危害表现在“三致”,即致畸型、致癌、致突变。例如,我国一些湖泊、水库受到富营养化污染,藻类过量繁殖,而部分藻类能产生微囊藻毒素,它能引发急性肝中毒,一些地区肝癌发病率偏高就与饮用水中的微囊藻毒素有关。
陆小华说,除了标准滞后外,目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至今还只有行业标准,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标准。饮用水水质管理涉及水利、建设、环保、卫生4大行业,取水归水利部门管,污染归环保部门管,自来水厂归建设部门管,各部门虽然都有相应的水质规范或标准,但基本上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其适用范围和权威性根本无法和国家标准相比。例如卫生部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96条检测标准中有62条属于“参考标准”,要求“必要时”检测,实际上众多小型水厂、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无法依照执行;建设部编制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虽然有101条检测标准,但限于检测手段和管理权限,也只能在一些有检测条件的大中城市自来水厂执行。
陆小华认为,由于受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制约,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适用对象目前还不可能扩大到水源地水上,但在最终入口前的饮用水上一定要尽快出台新的国家水质标准,这样成本也低,老百姓也直接得益,还能极大地促进先进净水技术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