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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县十项措施严查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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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鹿奶粉”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后,福建省仙游县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十项措施严查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三鹿”奶粉重大污染事件的会议通知精神,成立由仙游质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涉乳产品的查处整治工作作出详细布置;

  二是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开展乳制品等相关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向仙游县政府和食安办呈送《关于三鹿牌奶粉污染事件的通报和我局工作措施及建议》专报件,报告查处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提出查处生产加工领域涉乳食品及其他食品的工作建议;

  四是召开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紧急工作会议,传达布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局相关通知精神,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原料、化工原料或回收食品进行加工,是否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备查;

  五是组成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专业小组,对涉乳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货把关、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

  六是成立专门的信息小组,密切关注“三鹿”奶粉事件的进展情况,跟踪收集各地奶粉查处信息,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是设立涉乳食品专项整治网络专栏,撰写《仙游县质监局开展乳制品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事记》,及时报道查处涉乳产品的进度和做法;

  八是对辖区内的3家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派出专业工作小组,按照“三个环节四本台帐”的要求,实施全方位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添加剂记录,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九是科学分工,根据基层局的人员特点,成立专业巡查小组和综合巡查小组,确保食品企业的巡查到位有效;

  十是要求所有获证企业必须健全出厂检验体系,切实做到每一批出厂食品都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允许出厂销售。
作者:佚名 来源:莆田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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