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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部门第一时间处理乳制品问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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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福建省各级质监部门积极部署,认真做好乳制品问题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布了乳制品中含三聚氰胺的企业名单,福建省南安福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明一乳业有限公司的产品被曝光。福建省质监局第一时间组织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赶赴现场。在福州明一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195.6吨原辅材料、8吨不合格成品,并责成企业全部召回问题产品;在南安福乐公司,执法人员对原辅材料进行逐一登记封存,并责成企业立即召回所有的问题产品。目前,南安福乐自行召回问题产品已达4293袋,福州明一召回了5吨问题产品。

  9月30日,福州市质监局在福州红庙岭垃圾处理场销毁了明一企业200余吨不合格的产品和原料。

  据悉,根据相关部门初步调查的结果显示,福建省已发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产品中含三聚氰胺,原因是使用了来自外省的被污染原材料。

  为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福建省质监部门提出了问题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做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六项措施,一是查明原因,作出结论;二是销毁问题产品及原辅材料;三是要求企业对管道及生产线进行清洗,防止生产环节残留的含三聚氰胺的原料重新造成污染;四是组织专家对问题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进行复查;五是要求企业在完成整改提出恢复生产申请的同时,递交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六是企业新进的原材料必须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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