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行业的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企业信誉,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质量,促进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于2005年10月就开展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请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后,自2006年3月起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共同在全国开展了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
2006年9月19日,在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开展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的议案。受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和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的委托,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设[2006]5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办法、编写了“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问答(十个问答)”,编写了《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工作细则》,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自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开展二年半来,已收到25省市、自治区409个单位提出的资质等级认证申请。经先后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共有285个企业获得不同类别、级别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第一批53个、第二批55个、第三批43个、第四批54个、第五批42个企业、第六批50个企业,其中升级7个企业,实际285个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已获得良好的影响力和取得了很好社会反响,并深受广大会员单位信赖和欢迎。资质认证工作对维护制冷空调设备维修行业的市场秩序,提高制冷空调设备维修质量,促进制冷空调设备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单位上报材料后,进行了认真整理、汇总和预审、初审,对全部申请一级资质及部分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还进行实地考察,调查核对上报材料,先后走访调查了86个申报企业,然后将调查情况在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会上向评审人员汇报,以便更科学地、更准确地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的基本条件要求,在评审过程中首先审核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对没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业务范围或实际业绩中没有维修业绩的不与评审。专家评委在评审中坚持原则,对有争议的问题经集体讨论得出结论。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着重看人员素质,看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
2006年5月28日进行了首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经过预审、初审,确定55家企业作为首批参加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审定企业。55家评审企业涉及13个省市,其中上海17家,江苏省17家,山东省1家、浙江省4家、北京市4家、重庆市1家、天津市1家、河北省2家、辽宁省1家、江西省1家、河南省1家、广东省3家、广西省2家。
经过评审后报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并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公示。
经过网上公示十五天征求意见后,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53个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Ⅰ级企业11家、Ⅱ级企业25家、Ⅲ级企业9家。B类(净化空调设备维修安装)Ⅲ级企业3家。C类(冷库设备与冷藏车维修安装)Ⅰ级企业2家、Ⅱ级企业4家、Ⅲ级企业3家。D类[户式〈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Ⅰ级企业19家、Ⅱ级企业3家、Ⅲ级企业1家。
2006年9月26日进行第二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经过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预审、初审,确定61家企业作为第二批参加企业资质等级评审企业。61家企业涉及13个省市,其中北京4家、上海11家,天津市5家、河北省1家、辽宁省2家、江苏省7家,安徽省1家、山东省2家、浙江省2家、湖北省18家、河南省1家、广东省6家、海南省1家。
经评审、公示、批准55家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Ⅰ级企业14家、Ⅱ级企业15家、Ⅲ级企业6家。B类:Ⅱ级企业3家。C类:Ⅰ级企业1家、Ⅱ级企业3家、Ⅲ级企业3家。D类:Ⅰ级企业7家、Ⅱ级企业7家、Ⅲ级企业2家。
2007年3月10日进行第三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经过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预审、初审,确定43家企业作为第三批参加企业资质等级评审企业。43家企业涉及15个省市,其中北京4家、上海7家、天津9家、山西1家、江苏5家、安徽2家、山东4家、浙江1家、湖南1家、湖北1家、河南1家、广东4家、广西1家、海南1家、新疆1家。
经评审、公示、批准43家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Ⅰ级企业3家、Ⅱ级企业12家、Ⅲ级企业11家。B类:Ⅱ级企业4家、Ⅲ级企业2家。C类:Ⅱ级企业6家、Ⅲ级企业2家。D类:Ⅰ级企业2家、Ⅱ级企业5家、Ⅲ级企业4家。
2007年9月2日进行第四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经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预审、初审,确定58家企业作为第四批参加企业资质等级评审企业。58家企业涉及15个省市,其中北京4家、上海13家、天津9家、黑龙江2家、江苏7家、山东2家、浙江2家、福建1家、湖南4家、湖北2家、河南1家、广东7家、四川1家、陕西1家、新疆2家。
经评审、公示、批准54家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Ⅰ级企业8家、Ⅱ级企业16家、Ⅲ级企业10家。B类:Ⅱ级企业4家、Ⅲ级企业2家。C类:Ⅰ级企业5家、Ⅱ级企业10家、Ⅲ级企业3家。D类:Ⅰ级企业4家、Ⅱ级企业5家、Ⅲ级企业3家。
2007年12月26日进行了第五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经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预审、初审,确定46个企业作为第五批参加企业资质评审企业。46个企业涉及全国15个省市,其中北京5家、上海12家、天津4家、重庆1家、辽宁1家、江苏5家、安徽2家、山东2家、浙江2家、福建1家、湖南1家、湖北3家、广东3家、陕西2家、甘肃2家。
经评审、公示、批准42家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Ⅰ级企业6家、Ⅱ级企业10家、Ⅲ级企业5家。B类:Ⅱ级企业3家。C类:Ⅰ级企业2家、Ⅱ级企业4家、Ⅲ级企业3家。D类:Ⅰ级企业6家、Ⅱ级企业4家、Ⅲ级企业2家。
2008年6月10-12日进行了第六批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经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预审、初审,确定54个企业作为第六批参加企业资质评审企业。54个企业涉及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6家、上海12家、天津4家、重庆3家、河北1家、黑龙江1家、江苏6家、山东4家、浙江4家、河南3家、广东6家、广西1家、陕西1家、宁夏1家。
经评审、公示、批准50家企业获得相应类别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中:A类:Ⅰ级企业4家、Ⅱ级企业19家、Ⅲ级企业16家。B类:Ⅱ级企业2家、Ⅲ级企业2家。C类:Ⅰ级企业2家、Ⅱ级企业2家、Ⅲ级企业1家。D类:Ⅰ级企业4家、Ⅱ级企业3家、Ⅲ级企业1家。
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情况(见表)
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情况表(2006年5月~2008年6月)
次项目 |
第一次 2006.5.28 |
第二次 2006.9.26 |
第三次 2007.3.10 |
第四次 2007.9.2 |
第五次 2007.12.26 |
第六次 2008.6.10 | |
涉及省市(个) |
13 |
13 |
15 |
15 |
15 |
15 | |
初审(个) |
55 |
61 |
43 |
58 |
46 |
54 | |
批准 |
53 |
55 |
43 |
54 |
42 |
50 | |
初审批准率% |
96.36 |
90.16 |
100 |
93.10 |
91.30 |
92.59 | |
批准类、级别 |
| ||||||
A类 |
Ⅰ级 |
11 |
14 |
3 |
8 |
6 |
4 |
Ⅱ级 |
25 |
15 |
12 |
16 |
10 |
19 | |
Ⅲ级 |
9 |
6 |
11 |
10 |
5 |
16 | |
B类 |
Ⅰ级 |
|
|
|
|
|
|
Ⅱ级 |
|
3 |
4 |
4 |
3 |
2 | |
Ⅲ级 |
3 |
|
2 |
2 |
|
2 | |
C类 |
Ⅰ级 |
2 |
1 |
|
5 |
2 |
2 |
Ⅱ级 |
4 |
3 |
6 |
10 |
4 |
2 | |
Ⅲ级 |
3 |
3 |
2 |
3 |
3 |
1 | |
D类 |
Ⅰ级 |
19 |
7 |
2 |
4 |
6 |
4 |
Ⅱ级 |
3 |
7 |
5 |
5 |
4 |
3 | |
Ⅲ级 |
1 |
2 |
4 |
3 |
2 |
1 |
二年半来先后六次评审情况:
(1)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申请单位计409个,批准285个,批准率69.68%。
(2)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批准企业285个涉及25个省市,其中北京24个、上海65个、天津27个、重庆5个、江苏41个、浙江15个、山东14个、山西1个、河南5个、河北4个、湖南5个、湖北21个、江西1个、广东27个、广西4个、辽宁4个、陕西4个、安徽4个、福建2个、黑龙江3个、海南1个、甘肃2个、新疆3个、四川2个、宁夏1个。
(3)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批准企业中颁发各类级别证书计363个,其中颁发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证书计200个,占批准类级别证书比例55.10%,其中Ⅰ级企业46个,占23%;Ⅱ级企业97个,占48.5%;Ⅲ级企业57个,占28.5%。
颁发B类(净化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证书计25个,占批准类级别证书比例6.88%,其中Ⅰ级企业0个,占0%;Ⅱ级企业16个,占64%;;Ⅲ级企业9个,占36%。
颁发C类(冷库设备与冷藏车维修安装)证书计56个,占批准类级别证书比例15.44%,其中Ⅰ级企业12个,占21.42%;Ⅱ级企业29个,占51.78%;;Ⅲ级企业15个,占26.8%。
颁发D类(户式<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证书计82个,占批准类级别证书比例22.58%,
其中Ⅰ级企业42个,占51.12%;Ⅱ级企业27个,占32.93%;;Ⅲ级企业13个,占15.85%。
(4)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中制冷空调著名一流企业纷纷申报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并获得Ⅰ级证书,它们是: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大金空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美约空调冷冻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冰山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方人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大连三洋空调机有限公司、大金空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冷冻机厂、上海冷气机厂等企业。
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的通知》(中设[2006]4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设[2006]5号)第四章第十五条“资质证书实施年审制”和《关于开展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中设(2007)23号]文件的规定,2007年9月4日和2008年6月12日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组分别对2007年年度审核的102个企业和2008年上半年度审核的146个企业进行了资质等级年度审核。对获得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満一年的企业开展年审工作是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过年审考评企业在过去一年里的维修安装业绩、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用户反馈意见,切实维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社会信誉。在年审评审中坚持严格把关,决不走过场。对于存在下列问题的企业:
1)企业资质等级认证主要指标明显不符合企业现有资质等级认证相应的指标要求;
2)上年度业绩明显低于基本要求;
3)工程质量低、信誉差、用户有较严重投诉,发生较大维修安装事故的企业;
4)未能按时上报年审材料或上报材料不符合年审要求的企业;
5)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企业。
2007年度审核经评审、公示,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已于2007年12月18日正式批准99个企业通过2007年度审核,3个企业未通过年度审核。
2008年上半年度审核经评审、公示,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已于2008年8月5日正式批准137个企业通过2008年上半年度审核,9个企业未通过年度审核。
通过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开展设备维修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后由协会承接政府交办工作的职责。开展设备维修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对于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发展秩序,保护供需双方利益,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可以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行业协会真正起到承担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逐步实现制冷空调设备运行管理和维修安装市场的专业化、有序化。也必将促使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质量的提高,维护行业和用户的利益,促进我国制冷空调工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还进一步认识到:在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工作中必须体现以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作为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手段,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充分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把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做得更好。
通过二年半来先后六次企业资质等级认证评审工作,评审标准及工作细则得到了深化完善。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不断完善认证标准和管理程序,严格把关、探索经验,拓展工作。围绕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扩大服务领域,反映企业诉求,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并为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编写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把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努力为企业服务,打造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品牌,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制冷空调工程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