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安徽省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质监部门要从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职责、保证食品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和全面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防止病死猪肉作为原料流入食品企业生产肉制品,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徽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立即组织排查辖区内所有以猪肉等鲜肉为原料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数量及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有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是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加强生产企业内设冷库的监管,重点检查所使用的原料肉索证索票情况,要求所有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经畜牧兽医部门和卫生部门检验检疫并有相关合格证明的原料肉,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猪肉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报告当地政府。
安徽省质监局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督查和指导,确保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