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进一步理顺标准化工作,山东菏泽市质监局强化3项措施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一是强化技术审查,实行标准化专家组审查制度,推动标准备案从告知性备案向审查性备案转变;二是强化执行标准化检查员制度。要求每个企业至少有一名标准化检查员,标准备案申请表必须经企业标准化检查员签字,否则不予备案;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标准备案工作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备案标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