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岛检验检疫局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境船舶的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未经消毒私自移运、随意抛入海域、不实行分类管理以及消毒不彻底等问题。因此,该局有关专家提醒企业,进境船舶垃圾处理亟待加强。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造成重大危害。私自移运的垃圾未经任何消毒处理,存在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抛入海域的垃圾,严重污染海洋环境;未分类的垃圾不利于后续监管处置,且造成资源浪费;消毒不彻底的垃圾仍携带致病菌及病媒昆虫等。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有:船方为节省垃圾消毒移运费用,将垃圾抛入大海或私自移运;船方环保意识缺乏,垃圾消毒效果评价标准尚待完善。
鉴于以上情况,黄岛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与各垃圾清运单位签署相关卫生安全承诺书,清运单位应承诺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从组织机构、档案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药品器械管理、消毒操作规程等方面,对卫生处理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加大口岸检疫巡查力度,遏制非法移运垃圾现象;船舶生活垃圾消毒后全部送到指定的专门垃圾移运场地,并实行分类存放;积极研究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消毒操作规程和消毒效果评价标准;加强与边防、海事、海关等口岸联检单位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同时,黄岛局建议:大力宣传船舶垃圾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意义,使船方及口岸各部门重视船舶垃圾的处理。要通知垃圾清运部门,使其明确卫生检疫机关对船舶垃圾的具体卫生管理办法,且垃圾清运要集中堆放在固定的垃圾场。设(聘)专职垃圾卫生处理员,经严格培训后上岗,每天于垃圾清运前,登轮对船舶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收集,装入垃圾袋,密封并贴上“该批垃圾已消毒”的标签,方可进行移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