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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制度是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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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最吸引大众眼球的莫过于“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以及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回收奶的报道了,在前者中,雀巢方面有失大家风范的犹疑态度使这件原属一般产品质量问题的事件被逐渐放大了,而有关后者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似乎一时难以对有些扑朔迷离的案情作出清晰判断。对于这两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新闻,媒体愿炒,大家关心,本无可厚非,但近来某些说法开始变得“上档次”了,一些人将矛头直指国家免检制度。

6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以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不是免检产品,这在早已公布的免检产品目录中是很容易查到的。同时,这位负责人重申,免检制度是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重要制度,开展5年来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记者在2001年度国家免检产品目录中清楚地看到,在黑龙江双城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粉产品中,只有雀巢、力多精、能多健、能恩4种品牌的450g/袋、400g/袋、450g/罐、1000g/罐4种规格型号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属于免检范畴,最近出现碘超标问题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并不包括在内。

据了解,免检制度实施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具有权威性。其产生背景可追溯到1991年国家停止评优工作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落实《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扶优扶强措施的探索,当时一些地方尝试了在监督检查中根据企业的情况放宽检查周期的做法。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发布,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3月14日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后,又根据新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1年12月4日发布。

免检制度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免检制度自2000年8月实施以来,共有66大类,148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5年的实践证明,免检制度在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实现产业升级,进而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方面发挥了作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一是实现了扶优扶强。有关调查表明,获得免检资格后,85.7% 的企业销售额出现增长,平均较上年度销售额增长38.6%;79%的企业年利润有所增长,平均年增长达到38.4%。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利润的大幅增长,也带来了上缴国家税收的大幅增长,平均较上年度增长81.8%。许多企业的产品获得免检后质量价格比提高,并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二是扩大出口,引导消费。获得免检后,外向型企业出口创汇出现大幅增长,平均年增长达到135%。如一家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色电视机获得免检后年产量由215万台增加到332万台,出口额则由1349万美元猛增至3541万美元,年增长达260%。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免检制度的实施给企业创造了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使这些大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竞争力。例如有的大型企业集团一年就减少检查费用支出200多万元,最多的减少了400万元,据统计,1489家企业获得免检资格后,每年减少检验费用支出总计近1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减少检验费用支出达6.8万元。

针对有些人指责主管部门对免检产品缺乏监督的说法,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现行的产品免检制度是有严格的监督措施的。免检制度并非一劳永逸的终身制。对此,《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所有的免检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质量监督检查,但社会监督随时存在。所有的用户、消费者都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并可针对免检产品的质量问题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还要利用国家监督抽查等形式对这些企业实行单独的突击检查。《办法》还要求免检企业每年向质检部门报告免检产品的质量状况。《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免检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责令生产企业整改、停止使用免检标志、收回免检证书、予以公告,并依法追究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

据介绍,免检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国家质检总局将查明情况,对相关生产企业予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止该产品的免检资格、责成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回企业的免检证书并上交国家质检总局、责令企业停止使用免检标志等处罚措施,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2002年、2003年热轧带肋钢筋、尿素、皮鞋、空调、洗衣机等产品,都有因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撤销免检并进行查处的案例。2004年10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04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名单,同时宣布的还有在2000年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后第一批已到期的202个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中,有37个产品因“质量不稳定,消费者投诉较多,或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下滑,不符合规定的工艺和生产条件等原因”在重新申请免检时失去了免检资格。但事实证明,除了这极少部分被撤销免检资格的产品外,绝大部分的免检企业和产品都具有很高的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也处于各个行业的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认为,雀巢事件与免检制度无关,在不了解事情根源的情况下盲目炒作很可能误导消费者。在他看来,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其实是对企业信誉的一种奖励,有些类似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它不但能反映企业产品质量过硬,还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企业负担和监控成本,同时也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最重要的是,企业在获得免检资格后,也得到了适当的激励和引导,他们会更努力地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另外,国家免检制度是一种国家行为,在消费者看来它是绝对权威的,从现状来看,要保持其更加客观、公平、公正,还需要从过程的控制、审查和必要的监督方面来进行完善。总而言之,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免检制度本身的存在是非常合理的。

一些免检产品企业负责人肯定了国家免检制度对于企业的作用,他们说,无论是卖场还是消费者,都给予了免检产品较高的信任度。所以,在产品的推广和销售过程中,免检制度对于提升企业品牌的信任度有极大的好处。但是,国家实施免检制度是为了帮扶企业健康发展、成长,它不等于为企业打保票。所以,作为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需要更好地自律、更加努力地提升产品质量,以维护其免检产品的好声誉。

有关人士还进一步指出,近年还有多家知名企业的免检产品曾一度被指存在质量问题,并被炒作得沸沸扬扬,然而后来的调查表明,全部与真实情况不符,有的是被假冒的,有的是销售中的保管不善问题,有的是举报失实,但相关企业因此蒙受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却是难以弥补的。其实受损害的远远不止企业本身,例如一家乳品生产企业就涉及几十万奶农的生计、成千上万相关产业工人的就业机会以及大量的国家税收、消费市场的稳定。如果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就会扰乱和误导公众视听。有记者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一再发生,其中所反映出的某种不健康倾向值得警惕。可以说,善意的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协调发展,而不负责任的、恶意的炒作则是对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最大伤害

作者:余方 刘伊婷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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