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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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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2日电 记者从国家服装标准委员会了解到,我国首部婴幼儿的服装标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专门针对两岁以内(包括两岁)婴幼儿的服装标准,新标准在婴儿服装的安全技术方面提出了强制性要求,规定服装面料中不可检出汞、镉、铅、砷、铜五种重金属物质。这是我国首次在纺织产品中将这一项列入强制性标准,而且要求宝宝衣服标签中要注明“不可干洗”字样。

  国家服装标准委员会的起草专家许鉴主任介绍,我国首部针对婴幼儿服装的国标对安全性提出了很高要求。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标准中规定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

  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以及甲醛、重金属等残留物可能对婴幼儿健康造成的伤害。标准强制规定了如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服装面料中不可检出汞、镉、铅、砷、铜五种重金属物质,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等技术要求,来确保婴幼儿的使用安全。

  标准规定,婴幼儿服装中不得添加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的肌肤,服装的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这是因为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人体免遭感染的作用。标准要求PH值应在4.0至7.5之间,这时孩子穿着最舒服。

  标准特别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产品标志上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对婴幼儿皮肤产生刺激的物质。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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