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主席(2006)第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390号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依据《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业部(2001)32号,《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认监委公告(2002)12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认监委公告(2003)第231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程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农业部、认监委公告(2003)第264号等法律法规;农业部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推动、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所出台的规章制度;无公害食品标准等技术规范。
2.无公害畜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应遵循哪些法规?
答: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0)、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停药期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7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3.无公害畜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应遵循哪些法规?
答: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03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76号)、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658号)。
4.畜禽养殖和初加工过程的生产情况记录包括哪些方面?
答:养殖过程的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记录;(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5)畜禽养殖代码;(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初级产品加工过程的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原料购入记录;(2)批生产记录;(3)生产设备清洗检验维修记录;(4)消毒药品使用记录;(5)产品检验记录;(6)产品入库出库记录;(7)可追溯的产品销售记录;(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所有记录应保持2年以上。
5.无公害食品兽药使用准则中没规定休药期的应休多少天?
答:应遵守肉类的不少于28天,弃奶期、弃蛋期不少于7天的规定。
6.无公害畜产品养殖过程中哪些药物应慎重使用?
答: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的拟肾上腺素药、抗胆碱药、平喘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镇痛药应慎重使用。
7.饲养场无屠宰加工设施,能否申请无公害肉类产品?
答:可以。与规范的肉类加工厂(生猪屠宰需要定点屠宰许可)签订无公害畜禽屠宰协议,约定无公害屠宰条款附在申报材料中,由检测单位到屠宰厂抽取加工用水和产品经检验合格即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