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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多项措施加大棉花质量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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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阿克苏棉花名牌战略实施,促进阿克苏地区棉花质量稳步提高和棉花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质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棉花质量监管力度。

  一是稳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地区推进棉花质量检验新体制和开展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两年来,已基本完成棉花企业的技改规划任务,大部分技改企业参与到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中,截止目前全地区已技术改造了101家棉花企业;国家、自治区已经开始兑现新体制大包棉花的优惠政策,我局及时制定了阿克苏实验室和库车实验室扩大检验能力建设方案,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搞好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的基础硬件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向地区提出阿克苏实验室迁址用地请示,准备倾力筹建适应实际需求的阿克苏实验室;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公检企业的技改生产线加工不正常、报检不经常,当年加工和报检数量不足5000吨的企业,将依照《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点检查,对取得指标今年仍不能开展仪器化公证检验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技改指标。

  二是继续狠抓源头,切实解决棉花质量问题。狠抓源头质量,着力抓好棉花收购、加工、销售、储存四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制度。对收购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有关制度、检验环境、检验人员、检验仪器和实物标准的配备以及是否进行周期检定合格,实物标准的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责令其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棉花加工质量保证能力认定证书;进一步加大对异性纤维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让棉农和加工企业充分认识异性纤维的危害性,督促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止和排除异性纤维责任制,将异性纤维排除在进厂、上垛、喂花之前。在监督检查中对使用化纤编织袋盛装棉花或用色线绳捆扎袋口的情况,以及加工、销售棉花时,使用含有异性纤维包装布,棉包露白、未标明异性纤维含量,或标识与实物不符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扎实有效地打好棉花“双百战役”。检查收购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对质保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在用检测仪器是否检定合格,实物标准是否按规定配备并保持完好,质保体系是否正常运转,对不符合规定企业责令其整改;检查收购企业收购棉花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执行“一试五定”检验规程;通过对棉农交售籽棉小样和籽棉大垛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压级压重、抬级抬重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棉花包装布的监督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包装布一律不准使用;加强对各签证机构和自己检验出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虚高等级和伪造检验数据等违法行为;坚决清理以生产线和籽棉大垛为主体、不按规定收购的经营模式,坚决查处混等混级收购,混等混级加工的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分类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2008年度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将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定情况及时录入《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息档案》,逐步建立并完善企业信用分类评定档案制度,对历年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能很好履行棉花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我局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将这些企业划为c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五是实施棉花名牌战略,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随着阿克苏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大力推进棉花名牌战略实施,做大做强棉花产业,对阿克苏地区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举足轻重。近几年,地区已成长起来一批在国内市场有较好声誉的棉花企业,我局将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大对地区扶优扶强棉花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三大体系”,推动一批棉花名牌产品的命名。
作者:佚名 来源:阿克苏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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