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实践证明,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
力争4到5年农产品年出口额超300亿美元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迅速,由1990年的不到100亿美元增长到2003年的212.4亿美元。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3%,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居世界第六位。同时,农产品出口经营队伍不断优化,贸工农一体化的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出口品种不断增加,贸易方式不断拓展,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初步显现。这预示着我国农产品出口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在农产品出口中仍然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加工水平落后、缺乏品牌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和实力弱、国际竞争力不强、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等问题,亟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的要求,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在综合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目标:力争在未来4至5年内,农产品出口额达到或超过300亿美元,到2013年农产品出口额达到或超过400亿美元,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有较大改善,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为迈进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在今后5至10年内,要选择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水产、园艺、畜禽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作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的出口,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齐心协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发文,提出7条具体指导性意见。
一是按照统筹的要求,规划农产品出口发展目标。《意见》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利用农产品出口带动本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和规划,提出本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出口农产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支持本地区农产品出口的政策。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质量安全问题是现阶段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今后,应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公司+基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鼓励出口企业获得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和其他国际认证,取得卫生注册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实验室国家认可,重点加强和完善出口优势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加快农业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并重的方式,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农产品原产地标记注册制度,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农产品依法优先予以免检;对信誉良好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
四是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加快出口农产品的行业组织建设。
五是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农产品出口促进工作。逐步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多元化”为特征的全球农产品出口市场体系。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相关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公共信息产品的开发,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商品、技术标准、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六是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七是健全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