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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通用规范》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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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是依据GD/JN 01-2007《先进卫星广播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与调制》并参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2008 年4月份发布的《中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村村通”系统技术体制白皮书》(2008)相关要求制定的,适用于中国广播电视直播一期工程。

  本规范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业管理的需求与要求,特别增加了室内单元应具有自动识别所接收电视节目的来源,并能有效地对电视节目进行过滤或屏蔽的功能要求。一旦有更好更安全更成熟的技术方案,标准起草组将及时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为了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的精神,规定室内单元待机功耗不得大于1瓦。

  本规范考虑到通过卫星转发方式对室内单元应用软件和信道参数进行更新的安全性和可实施性未得到充分论证和试验验证,所以本规范暂不允许通过卫星转发方式对室内单元应用软件和信道参数进行更新,但是允许通过本地方式对室内单元应用软件和信道参数进行更新。

  附件:送行-直播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系统及设备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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