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环保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2003年该标准曾征求了部分单位的意见。根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标准编制单位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编制完成了标准的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反馈国家环保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国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
1.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