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保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性能测试行为,国家环保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1日前反馈国家环保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国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