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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法”箭在弦上收费标准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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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即将生效,这意味着上海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将有法可依。但记者调查发现,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怎么定、由谁来收仍然遇到不少矛盾。相关管理部门表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的具体时间和收费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仍然需要一个深入论证和完善的过程。

  现状  生活垃圾逐年增

  上海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去年达到702万吨,其中居民生活垃圾约519万吨。目前,本市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焚烧、临时堆放或生化处理,其中填埋和临时堆放两者相加约占总量的75%,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严重污染水、大气、土壤等。

  “自2002年以来,沪上生活垃圾的年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6%,垃圾焚烧厂的增加速度已跟不上垃圾增加的速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措施,更重要的是控制源头的增量。收费确实是一种立竿见影的手段。”上海江桥生活垃圾处理厂总工程师张禹说。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是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等,不包括农村。其中第十七条提到,居民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意味着城市居民今后要为扔垃圾埋单了。至于居民最关心的开征时间和收费标准,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卫部门举行听证会后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收费  需平衡各方利益

  焦点一:按户收还是按量收?

  在《办法》网上公布征询意见阶段,如何收费才合理成为关注焦点。有市民提出,如果按户收,人口多的家庭垃圾产生得多,费用一样不合理;如果按人收,很难查清户内到底住了多少人,暂住的、租住的、空置的、群租的,怎么算?相关专家介绍,定额征收和定量征收是国际普遍采用的两类收费方式,这两种收费方式确实各有利弊。目前国内的城市进行垃圾收费实行的是“居民以户计收”这样一种单一的收费方式,一户家庭所负担的费用就是定额的,这样的收费方式显然有不合理的地方。

  许多国家在计收方式上采取了计量收费制或超量收费制的方法。按容积收费、按重量收费、按垃圾袋(垃圾桶)收费都是计量收费的手段。而超量收费制则是指在一定数量内免费,超过一定数量后收取费用。目前奥地利、美国、英国、法国、丹麦等国都实行按容器计量垃圾费用的方法,台北市则完全取消了垃圾箱房,实行定时定点随袋征收。由于每扔一桶或一袋垃圾都和费用挂钩,多污染就得多负担,有效地减少了垃圾排放。

  “经过实践考察,这些方法在上海都很难推广或实施。每家每户的垃圾将由谁来计量,建立一支庞大的垃圾计量收纳大军是否现实,会不会出现将自家的垃圾放在别家垃圾桶内的现象,这些都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难题。”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综合发展处处长唐家富说。

  环卫处分管负责人武心静告诉记者,每户定额收费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则是,如果不论产出多少生活垃圾,所需支出的费用都一样的话,垃圾减量的目的将很难达到,甚至有居民认为既然交费,多产生垃圾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焦点二:收多少?

  生活垃圾收费势在必行,最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就是收多少。按照《通知》的规定,收费标准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容环卫部门举行听证会后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此前本市已对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管理,标准是:生活垃圾40元/桶,基数外80元/桶;餐厨垃圾60元/桶,基数外120元/桶。按每桶240升计算,每升垃圾收费约0.17元。

  市民王先生日前致电本报表示,前段时间家里装修,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了建筑垃圾处理费400元。“二十袋垃圾就要收费40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会不会也这么贵?”

  为此,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综合发展处处长唐家富表示,垃圾收费还要充分考虑每一户家庭的承受能力。据统计,每户居民平均每年会产生1吨垃圾,而垃圾处理部门从收集到运输再到处理的全过程大概需要花费350元-400元,如果由居民承担一半的费用,那每户居民每年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约为200元。“当然,具体征收数额还要通过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来制订。”

  焦点三:谁来收?

  “垃圾清理费我们已经在交了,再收一次不是重复了?”《通知》征求意见以来,不少市民提出了疑问。记者昨天从闵行区某物业公司了解到,现在部分小区收取的“垃圾清运费”是物业费的一部分,主要用于物业公司维护小区环境清洁需要的人力、物力成本,而并非交给市容部门的费用。“我们只负责把住户门口的垃圾统一运到收纳点,然后市容部门会统一来收。”

  如果生活垃圾收费正式施行,那这两种费用怎么协调?物业公司的吴先生表示,这主要取决于由谁来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到时候这个费用不一定由我们物业来收,那两个费用自然还是两回事。”但吴先生坦言,如果垃圾处理费由物业来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些老式小区还没有物业进驻,一些刚刚有物业进驻的小区,很多老居民经常拖欠物业费。“像我们这种新建小区也有近10%的业主拒交物业费,让我们十分头疼。”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谁来收垃圾处理费也是讨论的焦点之一,比如重庆曾经试点过随水费、随电费、随物业管理费等方式。这些搭车收费的方式节省了人力物力,但有时会牵连到其他收费项目,造成垃圾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一起拖欠的情况。

  焦点四:能否达到减排目的?

  生活垃圾收费是否能达到减排的目的?昨天,华东师范大学相关专家表示,在已经实行这一政策的城市中,效果各有不同。例如,美国西雅图市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后,生活垃圾减量25%;韩国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两年后,生活垃圾减量37%。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并不具有长期的减排效果。日本是实施生活垃圾计量制最多的国家,很多城市在实施收费制度一两年后,除了人口增长因素外,生活垃圾的产量都有所回升,如金泽市1994年开始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实施前一年的生活垃圾产量为39.3万吨,实施当年减少至33.3万吨,实施一年后又上升为36.3万吨。日本很多其他城市也是先减缓后反弹,有的已经恢复到了收费前的水平。

  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综合发展出副处长朱红分析说,利用收费方式使生活垃圾减量的效果并不持久,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仍是费用收取问题。由于各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都不高,就算是计量收费,超额的费用也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压力,一旦居民适应了收费制度以后,就会恢复原本的生活垃圾排放习惯。同时,不少居民也可能觉得反正收费了,就弱化了减排的观念。

  【专家观点】

  转换观念是根本

  需政府市民长期努力

  “对市民生活垃圾处理征收费用,从根本上改变市民的生活习惯。这并不是不可能,只是需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更需要时间的积累。”唐家富表示,以上海年初推行四色垃圾桶试点为例,在推行初期曾因为操作麻烦等问题受到很多居民的质疑:很多人家里只有一个垃圾桶,出门前还要把垃圾分门别类,与普通市民的生活习惯存在很大差异,一时难以适应。但是现在市面上开始出售家用分类垃圾桶,便于更多市民配合垃圾分类政策。管理部门的目标是争取在10年时间内达到30%-50%的配合度,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

  政协委员骆新则建议,对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收费,是真正限制所有不环保产品的根本办法,但在收费的同时更要让减排的观念深入人心。比如政府可以对垃圾分类进行一定的政策引导,对执行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垃圾处理费的优惠政策。

作者:杜宇 来源:新闻午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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