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话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5家单位继续授权。
这5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认监委组织的评审。经审核,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可以继续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名义,在授权检验的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认监委实验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