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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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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6日,大连龙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的一角,辽宁电视台、大连电视台摄像机的镜头对准了采访对象,各家平面媒体的记者纷纷翻开了采访本,辽宁检验检疫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纪检组长吕忠武面对主流媒体就专项整治的意义、目的、过程阶段、达到效果和时间安排等,条分缕析侃侃而谈。在媒体的大力配合下,经前期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充分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准备,一场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辽沈大地拉开了序幕。

  实践催生了“五个不放过”

  大连杰维德家具有限公司是一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主要生产面向日本、韩国出口的办公桌椅,在此次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中,被查出管理不规范、产品质量档案不齐全、溯源资料不完整等多个不符合项,在辽宁局责令其限期整改的过程中,该企业竟目无法规,私下代理沈阳一家根本没有通过质量准入考核的企业向韩国出口家具。该企业已被辽宁局暂停出口和处以罚金。

  爱丽丝(大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日本设在中国的独资大型生产企业,其塑料制品在日本国内市场占有60%的份额。大量以塑料名义出口的产品中,一部分是(属于)童车、文具盒、益智类玩具等,而出口玩具类产品是必须注册登记的。此次专项整治,辽宁局的工作人员查封了该企业存在毛刺、锐边等不符合玩具安全要求的塑料制品。在出口玩具产品型式试验检测中,发现该企业产品存在毛刺、锐边等不合格项目,辽宁局立即采取措施暂停该企业相关产品出口,并对库存产品进行了封存。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共有72家出口服装企业因产品存在甲醛超标、色牢度不合格等质量问题被暂停报检、限期整改……..

  辽宁局结合辖区企业的特点,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创新举措,以“五个不放过”统领专项整治工作:

  清查不到位的不放过。来自实践中的体会,仅从CIQ电子系统中调阅出口记录是不全面的,有一定的水分和不实,辽宁局主动与海关、工商、技监等多家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收集各方面的资料,使清查工作彻底到位。在辽宁,通过大连海关查阅相关资料,辽宁出口过仿真饰品的企业有34家之多,产品以非贵重金属打造的耳环、戒指、手链、脚链为主。辽宁境内真的有那么多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吗?循着蛛丝马迹,辽宁局对一家家企业走访了解到,这34家企业虽然是在辽宁注册的,但生产在南方、业务在南方、在南方报关走货,在辽宁境内生产的企业一家也没有,真相终于大白。

  改进不彻底的不放过。在专项整治中,辽宁局对92家发现问题的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予以了限期整改,暂停了19家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1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出口;13家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对可尔特乐器有限公司未按备案的组分配比调配油漆而易导致有害物质超标的现象进行了整顿;对大连保税区库存需3C证书的涂料的外包装没有加贴3C标志的企业进行了处理;对大连北宏木业有限公司从日本进口的不合格型号聚酯底漆进行退运……凡被叫停的企业,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不达标的企业,辽宁局明确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按照整改意见,逐条逐项落实,彻底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理念。

  整治不达标的不放过。企业达标是此次辽宁局整治工作的重点,家具企业、玩具企业、服装企业、油漆涂料企业,这些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集体企业、私营的中小规模企业,管理不科学,基础档案缺失,对安全卫生重视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就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他们的出口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声誉。为了使这些企业达标,辽宁局以行业标准、相关法规为蓝本并结合具体行业的实际,开展了大规模的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免费发放资料教材。据统计,仅家具、服装、油漆3个行业被培训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就多达千余人次。此外,辽宁局还对系统内的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了高标准严要求的专项培训,对所检验的产品标准要烂熟在胸、耳熟能详。大规模的系统培训,使检验人员能有的放矢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被整改的企业跨过了准入的门槛,确保整治效果的统一。

  质量溯源体系不健全的不放过。辽宁局把建立健全质量溯源体系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核心来抓,为企业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的好办法,企业在不增加任何成本的基础上就解决了溯源的难题。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进厂、发放、生产使用、出厂销售等环节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可循环的溯源链条,在发票、台账、保管单、发放记录等原有信息的基础上,只需标注上订单号、合同号,就解决了产品质量溯源问题,增加了原有票据的信息含量,更使企业有了额外的收获,成本核算更加精细,此项措施的出台深受企业欢迎,迅速普及开来。

  长效机制不健全的不放过。辽宁局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改进检验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并把在专项整治取得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加以扩大推广,如他们向辽宁地区的轻纺企业下发的检验监管手册,就是把以前的静态管理演变为动态管理,手册涵盖的内容全面,措施具体,成为企业的纪要本,只要企业发生生产活动,纪要本上就有所体现,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是临时抱佛脚的应景的手册,而是随生产进程而同步填写的手册。

  “五个不放过”不但把辽宁局的专项整治引向深入,而且为企业解决了产品质量存在的隐患,深受企业的好评和欢迎。

  念好“查、治、管、扶、建”五字经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辽宁局深刻领会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探索,注重实效,把国家质检总局的“查、治、管、扶、建”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辽宁局共与全省5类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913份,完成率达到100%,其中出口涂料生产企业11份,完成了100%;出口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生产企业290份,完成率100%;玩具企业6份,完成率100%;出口服装生产企业606份,完成率100%,;指导全省837家目录内轻纺企业建立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此外,辽宁局还对进口涂料使用企业实现了100%登记备案,100%核查了生产线上在用进口涂料的相关证书,对生产线上在用进口涂料的有毒有害元素的限量100%进行了抽测,100%审查了出口涂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完成进口涂料口岸检验查验44批,对大连市9家大型商场和专营业户开展了进口油漆和涂料市场调查;完成木制品、服装等安全卫生项目检测1222批,检出不合格74批;对92家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予以了限期整改,暂停了19家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1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出口。从规范检验秩序入手,100%实现了产地检验、辖区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四个百分之百的预期目标在辽宁局已如期完成。

  东北三省出口家具、木制品主要经大连口岸出口,以前由于东北三省在木制品检验监管工作上缺乏必要的协调,在监管环节上存在一定的漏洞。针对这种情况,辽宁局经多次调研提出了东北三省木制品、家具产品区域联动的构想,并于2008年3月13~14日牵头组织召开了东北三省木制品检验监管工作会议,签署了“东北三省加强家具、木制品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整个东北三省对出口木制品、家具企业采取统一的编号管理和批次管理模式,在实行质量准入的基础上,对每一个企业的每一批出口货物都做到有效监管,真正实现内地与口岸的无缝连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扶持落后企业走向规范、扶持好企业创新创优方面,辽宁局均有大手笔在运作:在沈阳,先后分两次免费义务对数百家关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培训,且收效显著;指导一批管理落后的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行业专家现场把脉开方子,改进工艺,理顺程序、提高质量;放宽了优秀企业的抽检周期。在辽宁局扎扎实实的专项整治中,可以骄傲地说,在辽宁,尚没有一家因整治而关门停产的企业。

  敏感商品的得力举措

  油漆涂料,是此次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中的敏感商品,稍有不慎,将关涉人的生命健康。

  辽宁局把查处用于室内装修、装饰的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进口涂料CCC验证工作,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和进口涂料的检验监管都加大了力度,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确保进出口装饰装修用涂料符合标准要求,严防劣质涂料用于装饰装修。

  截至2008年5月底,辽宁局已率先完成全省涂料专项整治企业清查任务,进口涂料使用企业实现了100%登记备案,100%核查生产线上在用涂料的相关证书,100%对生产线上在用涂料的有毒有害元素的限量进行了抽测;出口涂料生产企业实现了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了企业档案,100%审查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他们的举措是:

  与当地相关部门联合,迅速开展市场调查。通过对市场销售的进口涂料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通关单、备案证书、3C产品认证证书及是否存在逃漏检或申报不符等情况的严格审查,摸清辖区流通领域进口涂料的来源渠道和质量状况。

  结合日常检验监管工作、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目前在涂料检验监管中,仍然存在逃避备案、逃避检验、以备案样品名义进口涂料的不法行为。因此在各相关企业中展开一次全面的排查分析。认真查找进口涂料备案管理、口岸查验、流通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出口涂料生产企业、进口涂料使用企业在生产、质量控制和涂料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结合区域特点,积极探索检验监管的新思路。国家质检总局专项整治期间“查、治、管、扶、建”五项任务中,最关键的一项是“建”,通过整治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最终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与本地区工作实际相符的监管工作新思路。为此,辽宁局细化了工作分解:化矿处要在进口涂料备案管理方面下工夫;大窑湾、开发区两个分支局要在口岸查验方面下工夫;沈阳局要在小批量进口涂料检验监管方面下工夫;丹东局要在边贸监督管理方面下工夫。通过整治,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确保涂料进出口不再发生问题。

  6月12日开始,辽宁局的主管领导带领稽查、综合、轻纺、化矿、机电等处室的负责人对辽宁检验检疫系统11个分支机构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督查组的同志按照要求,本着不说恭维话,不说赞扬话,不说“拜年”话,只查问题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发现问题准确并加以整治、巩固了专项整治的成果。

  小家电里的大文章

  2008年3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发文,在先期5项重点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中又增加了加强出口小家电检疫监管工作的要求。

  辽宁地区共有7家小家电出口企业,其中有两家出口分类管理一类企业,根据国家局对分类企业管理的要求,对该类企业实施10%的抽批检验,其余4家企业全部实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质量体系监督”的检验监管方式。

  辽宁局根据年度质量分析和出口重点敏感机电产品型式试验核查上报材料,不等不靠、提前进入角色,完成了辽宁地区出口小家电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基础。

  2008上半年,经辽宁局检验出口的小家电有电热水器、电动剃须刀、电磁炉、电饭煲、电水瓶、电暖器、电壁炉、气体过滤净化机和果汁机等。

  出口企业已向辽宁局提交了《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机电处已提前完成《企业出口能力考核表》、《企业出口能力核查反馈表》,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实现6个100%:出口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出口生产企业100%核查;与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出口生产企业100%备案,建立检验监管档案;对出口产品型号100%报检前确认和对检验人员100%岗位能力认定。“三查”工作即:查型式试验的涵盖范围;查关键元器件变更情况;查型式试验检测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在检验监管中要针对企业生产和产品关键安全件的变化,在型式试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三种检测”(扩展检测、差异检测、周期检测)的方式,确保产品型号得到确认。按照方案的要求,10月30日完成型式试验的核查、检测工作。目前,辽宁局已提前完成了型式试验核查工作。

  2008年8月6日,辽宁局相关领导率领机电处一行四人,前往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出口小家电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地调研和审查。

  大连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出口的电热水器有6批从德国退运,579台、11.4万美元,退运原因是:上述产品拟从德国售往波兰,但部分设计不符合波兰的要求,因此,德国客户要求将产品返回,按照波兰的要求进行整理后,复出口波兰。上述退运非质量问题。

  辽宁局要求企业从自身抓起,加强检企配合,提高“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质量意识,消除我国出口产品被妖魔化,并对企业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检验人员从喷涂到装配到成品,走遍了整个生产线,并对生产区域划分不细不明、料件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还对喷涂工序使用的涂料是否符合欧盟REACH制度做了详细的询问。机电处对赛德隆的出口产品使用发泡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为确保产品不出问题,对其使用的发泡剂和发泡进行了抽样,并送交辽宁局技术中心进行氯氟烃检测,经检测的样品中未发现氯氟烃,由于宣传及时、排查到位,使该企业上游产品的质量得到了可靠的保证,增强了企业出口的信心,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已接近尾声,各项指标正在验收中,此役,辽宁局可谓收益匪浅:

  摸清了相关企业的底数,为有针对性地检验监管提供了翔实的依据。

  产地检验、口岸查验得到了完全彻底的贯彻落实,有效制止了报检单满天飞的混乱世局。

  安全卫生、质量溯源、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成果在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已深入人心。

  专项整治,拉开了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的大幕,辽宁局本着“继承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力促辽宁局各项工作与口岸大局地位相辅相成,推动辽宁局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的指导思想,来指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辽宁局,不辱使命。

作者:佟绍英 张涛 于绍华 张晓宇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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