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力度。9月30日前,重点对月饼、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调味品、膨化食品、糖果、炒货食品等13类节日食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或销售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或回收食品进行加工、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实物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抽查生产条件差、管理混乱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令企业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发现两次实物质量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三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